通識 Issue1 #249060
|
說文解字 - 邑
- < 邑 > 字之使用 via TOOPL
「邑」這個字,在古時是用來指縣城的意思,有縣城,官府必須成立署衙並建立城隍廟 康熙23年(1684):一府三縣,台灣府下轄鳳山縣,、諸羅縣、台灣縣 光緒13年(1887):三府一直隸州十一縣四廳 台北府下轄宜蘭、淡水、新竹三縣,基隆廳、南雅廳(光緒20年設) 台灣府下轄苗栗、彰化、台灣、雲林四縣,埔里社廳 台南府下轄嘉義、鳳山、恆春、安平四縣,澎湖廳、台東直隸州 因此能稱為邑的有:宜邑、淡邑、竹邑、苗邑、彰邑、雲邑、嘉邑、鳳邑、恆邑、安邑。 |